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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研室制度建设

   作者:心理教研室      时间:[2014-12-19]   点击数:

在“十二.五”规划中,我教研室规范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抓好常规教学管理,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同时要坚持学生考勤制度。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研室内部教学、科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教研室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教研室在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2.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室每周至少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会,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定期开好教研室室务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3.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一般每学期6次),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教研室成员之间要相互进行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4学时。

4.教学质量检查制度: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课件、讲稿教案、学生作业、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作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5.考勤制度: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院系规定的请假制度。

6.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研室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在系(院)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7.教学档案工作制度: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教研室会议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系、教研室会议的内容。会议记录学期末交系(院)存档,作为教研室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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