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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修订)

        时间:[2022-07-11]   点击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学院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工作实际,经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组 长:郭英才

副组长:王坤容 任虹静

成 员:何衡、董晴晴、雷厉、王丽、陈杰

郭英才同志为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王坤容同志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支委、教研室主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党小组、教研室工作负责。

二、工作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党组织、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本部门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党员教师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拓展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规范、真实做好学习记录。

4.加强对群团组织、统战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思想沟通,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加强保密、信访、依法治校、党务公开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党组织生活会、党建工作报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

7.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自查,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报送,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8.牢固树立和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自觉坚持立德树人,党员及教师中不存在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等不良现象,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9.党员及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认真执行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教师教学考核和教学过程督导。

10.部门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宣讲方面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宣传活动等按规定进行审批,强化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的督查,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

11.抓好意识形态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加强对部门网页、教师工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发挥好新媒体在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12.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的审核。

13.加强对各教研室使用教材的审核,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教材审核流程:教研室主任审核教材,形成审核意见—部门教材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提交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加强联动协调。直属党支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党政联动协调,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3.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对部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严格督促检查。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2019年8月23日制定

2022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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